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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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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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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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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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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嵊泗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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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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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担保对象和范围有何变化?

朱卫寨:《补充规定》将融资担保对象和范围进行了扩面,根据2022年7月舟山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经济稳进提质要素保障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的通知》(舟融担办〔2022〕2号)文件精神,将小微企业主增列为融资担保对象。

2.担保额度和融资期限有何变化?

朱卫寨:《补充规定》规定政策性担保对同一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余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3.担保的受理与审核流程有何变化?

朱卫寨:《补充规定》对部分政策性担保的受理和审核流程进行了简化,可实施简易审批程序:政策性担保金额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担保项目由合作银行按照授信评审有关要求和程序完成贷款授信审批,县担保公司对担保贷款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可以不再做重复性尽职调查;政策性担保金额在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担保项目由合作银行按照授信评审有关要求和程序完成贷款授信审批,县担保公司对担保贷款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是否实施简易审批程序。如果政策性担保实施简易审批程序的,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批准即可,大大减少了审批流程。

4.风险防范和控制有何变化?

朱卫寨:《补充规定》中规定政策性担保与合作银行的代偿率由原办法中的“控制在3.5%以内”提高到了“控制在5%以内”,高于该比例时,应立即暂停与该家合作银行的政策性担保业务。

5.是否还有其他变化?

朱卫寨:政策性担保实施简易审批程序的,该担保可以不实施反担保措施。


解读机关:嵊泗县财政局 

解读人:朱卫寨

咨询电话:138572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