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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电话:0580-5081061

机构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其他单位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与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三)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职能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内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组织实施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七)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落实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情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