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 办公地址:

    嵊泗县菜园镇育才路2号

  • 办公时间:

    8:0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80-5084900

  • 嵊泗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刘岳标
    公开电话:
    0580-5085077
    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嵊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嵊泗县卫生健康局(嵊泗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第三条 嵊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及离休干部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经办和实施医疗救助等工作。

    (二)承担全县医疗保险申报受理业务,核定医疗保险待遇、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关系转接和管理就医凭证等工作。

    (三)配合县税务部门开展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做好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的支付管理工作。承担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救助对象的信息管理、救助待遇核定等工作。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计入、调整、转移、结转等工作。

    (四)协助做好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简称“两定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对两定机构执行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承担全县医疗保险基金审核支付。承担办理各类医疗备案、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业务工作。承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医疗保险业务智能审核管理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预决算。落实基金运行及预警报告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承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财务统计和基金运行分析等工作。依法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受理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医疗保险稽查核实。

    (七)开展与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工作有关的调查、统计、宣传、咨询服务、档案管理、信访和其他日常服务。

    (八)完成嵊泗县卫生健康局(嵊泗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嵊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和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文件。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基金管理、基金预决算、统计和医疗保险费用待遇支付工作。承担健康体检费用的支付。负责医疗保险报表统计。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医疗救助档案管理。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配合做好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催缴工作。配合做好离休干部、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等特殊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和发放工作。承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关系转移接续和管理就医凭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基金测算工作。承担中心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二)审核结算科。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结报,生育津贴待遇审核、医疗救助医药费待遇审核等工作。承担涉及第三者赔偿的医疗费用核实工作。承担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慢性病)审核认定、信息登记变更与证卡发放和单病种管理工作。承担大病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工作。承担两定机构智能审核工作。承担两定机构联网刷卡费用对账结算,医疗救助结报。承担异地联网结算相关工作。承担转外就医、异地安置人员管理工作。

    (三)稽核管理科。协助做好两定机构医疗保险费用的监管稽核和违规违法查处有关工作,做好中心内控稽核工作。协助做好县域内两定机构药品目录审核管理。协助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支付价调整、采购以及使用情况动态监控。承担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健康体检组织管理和健康体检费用审核工作。承担两定机构医疗保险协议定点申请、退出以及医疗保险协议医师日常管理等工作。承担医疗救助人员信息管理和更新工作。承担大病保险收支管理。协助做好两定机构的医保智能审核工作。承担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情况的稽核,对欠缴医疗保险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承担相关保险公司的业务结算工作。

    第五条  嵊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3名。

    第六条  嵊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第七条  嵊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八条  嵊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干部人事由嵊泗县卫生健康局(嵊泗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嵊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资产财务、业务运行等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



  • 嵊泗县人民医院
    机构负责人:
    余文斌
    公开电话:
    05805081235
    职责:

    嵊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概述

    嵊泗县位于杭州湾以东、长江口东南,是浙江省最东部、舟山群岛最北部的一个海岛县,是全国12个海岛县之一,全县有大小岛屿630个,其中百人以上常住人岛屿16个。常住人口6.69万,辖3镇4乡38个行政村。嵊泗县县域医共体“嵊泗县人民医院”于2019年4月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组建完成,由原嵊泗县人民医院(总院)、原嵊泗县中医院(中医院院区)和7家原乡镇卫生院(分院)共同组成,下属1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在编人员507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354名,基层医疗机构153名,高级职称93名,中级职称220名,其中基层高级职称21名,中级职称51名。医疗机构总床位数402张,其中县级医院核定床位265张、实际开放225张。

    嵊泗县人民医院总院介绍

    一、医院概况

    嵊泗县人民医院总院始建于1950年,初名苏南松江专区嵊泗特区卫生所;1952年更名为嵊泗县人民政府卫生院;1956年更名为嵊泗县人民医院;1958年更名为舟山县第四人民医院;1960年更名为上海市嵊泗人民医院;1962年恢复现名嵊泗县人民医院。2023年3月医院通过浙江省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评审。总院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集医疗、教学、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公立非营利性医院,系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嵊泗县120院前急救站(2023年9月16日与医院剥离)。2021年医院与浙江医院建立合作办医,第二名称为浙江医院嵊泗分院。

    总院位于嵊泗县菜园镇城区,占地面积32亩,总建筑面积21800平方米。床位数205张。设置25个临床、7个医技科室,7个病区,省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省级县域龙头学科1个,县级重点专科2个。拥有1.5T核磁共振扫描仪(MRI)、80排螺旋CT、钼靶、数字血管减影仪(DSA)、数字X线摄影(DR)、各类电子内窥镜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色B超、钬激光、腹腔镜等先进设备。

    作为全县唯一一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已建成县级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老年医学科;省级重点专科呼吸内科;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心血管内科;优势专科消化内科、口腔科、急诊科等;胸痛、卒中、创伤、孕产妇、新生儿五大救治中心同步发展;新建介入中心、血透中心、肺癌诊疗一体化中心三个学科,搭建远程会诊平台,开设云门诊、开展线上MDT,实现线上咨询问诊、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新模式,实现了对急重症、疑难患者的及时救治。各科室之间优势互补,常态化开展冠脉造影、支架植入、起搏器安装等介入手术;血液透析;各类尿路系统结石微创治疗,胃大部切除、胆囊切除等各类腹腔镜下微创手术;2021年借“山海”提升工程契机,先后开展ESD、低位直肠癌根治术、远端胃癌根治术、腹腔镜辅助下结肠癌根治术、腹腔镜下腹膜外腹股沟疝无张力修补术等各类手术。

    近年来,总院坚持以“患者为上,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办院宗旨和“创建具有鲜明学科特色的县域综合性医院”的愿景,在医、教、科研、保健等多方面协同共进,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发展。先后荣获国家级爱婴医院、浙江省绿色医院、平安医院、舟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及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浙江省海船船员健康检查机构等相关资质认证。

    二、领导班子

    余文斌  党委书记

    沈  炯  党委副书记、院长

    李少剑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顾良贤  党委委员、副院长

    叶敏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宗双  党委委员

    王江挺  党委委员、副院长

    杭前明  党委委员

    房诗贝  党委委员

    夏赛忠  副院长

    刘秉宇  副院长

    三、医院地址

    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215号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80-5283000

    邮政编码:202450

    五、办公时间

    门诊: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急诊:24小时

    行政: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嵊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区介绍

    一、医院概况

    嵊泗县中医院前身为嵊泗县菜园镇合作诊所,始建于 1953年冬讯,1954年改称嵊泗县泗礁联合诊所,1963年改称菜园镇中医院,1966年改名为嵊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门诊部,属集体所有制性质,院址在菜园镇东海路181号。1970年改名为菜园镇中医院。1984年11月,改名为嵊泗县中医院,为县属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1987年10月,省卫生厅批准改名为嵊泗县中医门诊部,为全民所有制县属医疗卫生单位。1998年10月恢复嵊泗县中医院,2006年又被命名为菜园镇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金沙社区卫生服务站,组建五个责任团队,主要承担菜园镇沙河社区、菜圃社区、海滨社区、东海社区、金沙社区(除石柱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新建计划免疫接种门诊,承担菜园城区计划免疫工作。2019年与嵊泗县人民医院、七家乡镇分院组建成“嵊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改名为嵊泗县中医院(嵊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 区),保留独立法人资格。

    嵊泗县中医院是一所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医院。医院建筑面积约4000平米,核定床位60张,实际开放20张。医院秉承“厚朴、远志、细辛、沉香”的医院院训,坚持“大爱行医、大德厚生、大情为民”核心理念,积极地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诊疗科室,设有中医内科、中医妇科、中医肾病科、中医肿瘤科、中医治未病科、骨伤科、针灸推拿康复科、中医肛肠科、神经内科、中西医结合皮肤科、西医科、口腔科等。医院目前拥有日本岛津500mAX光机、DR数字成像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牵引床、各类理疗仪、进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电监护仪、脑电图、口腔综合治疗仪等先进的医疗设备。

    二、领导班子

    顾良贤  党支部书记、院长

    郭  燕  党支部副书记

    康雅媛  副院长

    裴旭海  副院长

    三、医院地址

    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81号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80-5089146

    邮政编码:202450

    五、办公时间

    门诊: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急诊:24小时

    行政: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嵊泗县人民医院菜园分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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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院概况

    嵊泗县人民医院菜园分院成立于2019年4月,由原来的嵊泗县菜园镇卫生院在县域医共体成立后重新挂牌组建。菜园分院位于菜园镇金平村,面积517平方米。服务范围为嵊泗县菜园镇的5个渔农村。现设有全科门诊(中医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妇幼保健门诊、检验科、心电图室、B超诊断室等科室,拥有半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6导联心电图机、B超等设备,能开展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菜园分院下辖青沙村卫生室、关岙村卫生室、石柱村卫生室、绿华村卫生室4家村卫生室。目前在岗工作人员28人,其中医生(包括乡村医生)11人,护士9人、医技5人。本院主要承担提供辖区内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承办嵊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工作。

    二、领导班子

    龚曙军   院长

    傅静波   副院长

    三、医院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环城路34号

    四、联系方式

    咨询和挂号电话:0580-5231076

    邮政编码:202450

    五、办公时间

    门诊: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急诊:24小时

    行政: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嵊泗县人民医院嵊山分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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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院概况

    嵊泗县人民医院嵊山分院创建于五十年代末,医院建筑面积4826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2996平方米,下属1家悬水小岛壁下村卫生室并实行一体化管理。嵊泗县人民医院嵊山分院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机构,开设:全科门诊、急诊科、放射科、检验科、药房、住院部、护理部、妇幼保健区、心电图室、B超室、预防疾控区,拥有CT、DR、全自动血液生化仪、全自动血常规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彩色多普勒B超仪、心电图等设备。门诊服务内容:全科诊疗、远程门诊、妇幼保健、预防接种、口腔科、中医骨伤科。

    主要职责:嵊泗县人民医院嵊山分院服务辖区范围5个村委会,承担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急、重危病人的急诊处理;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责,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组强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开展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的报告及处置等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反腐倡廉警示: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医疗卫生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行为。

    二、领导班子

    张琦  院长

    徐刚  副院长

    三、医院地址

    嵊泗县嵊山镇军民共建路47号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80-5023691

    邮政编码:202457

    五、办公时间

    门诊: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急诊:24小时

    行政: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嵊泗县人民医院洋山分院介绍

    洋山.png

    一、医院概况

    嵊泗县洋山中心卫生院于1992年9月正式注册,全院用房总面积1762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1600平方米。2003年3月由于小洋山动迁,小洋乡卫生院集体合并入嵊泗县洋山中心卫生院。2018年2月搬入位于洋山镇圣港社区圣大路26号新院址,总占地面积约6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2700平方米。

    2019年4月嵊泗县县域医共体成立,更名为嵊泗县人民医院洋山分院,辖区有常住人口七千多人。我院现设有1个中心(洋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室(滩浒村卫生室)。

    我院现设有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中医科(骨伤和针灸推拿)、急诊抢救室,医技科室有医学检验科、药房、B超心电图室、医学影像科等科室,公共卫生科室齐全,预防接种门诊、孕产妇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均达到规范化门诊。拥有移动CT、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尿分仪、电解质和血沉分析仪、彩超、除颤仪、全自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设备。

    基本医疗方面能开展服务区域内24小时急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同时,我院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辖区七千多人口提供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等多方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领导班子

    倪维晨   院长

    戎汉刚   副院长

    方海波   副院长

    三、医院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洋山镇圣大路26号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80-5051434

    院办电话:0580-5052034

    邮政编码:202461

    五、办公时间

    门诊: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急诊:24小时

    行政: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嵊泗县人民医院五龙分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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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院概况

    嵊泗县五龙乡卫生院中心位于五龙乡边礁村双池弄49号,另设有黄沙村村卫生室,总服务人口3000余人,服务范围覆盖整个五龙乡。

    新卫生院总建筑面积1800多平方米,设有全科、中医科、妇保科(妇产科)、儿保科(儿科)、预防保健科等业务科室,床位设定3张。配有彩色B超、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医疗设备。现有在岗职工14人,其中卫技人员9人。

    二、领导班子

    张东生  院长

    三、医院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五龙乡边礁村双池弄49号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80-5591808(虚拟网591808)

    值班电话:0580-5591809(虚拟网591809)

    邮政编码:202465

    五、办公时间

    门诊: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急诊:24小时

    行政: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嵊泗县人民医院黄龙分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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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院概况

    嵊泗县黄龙乡卫生院始建于1956年,于2019年4月份加入嵊泗县医共体,更名为嵊泗县人民医院黄龙分院。于2021年5月搬迁至黄龙乡东边弄66号,另设有北岙村卫生室,总服务人口四千余人,服务范围覆盖整个黄龙岛。

    黄龙分院总建筑面积1928平方米,设有全科、口腔科、中医科、发热诊室、护理部、药剂科、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预防保健科等业务科室。配有彩色B超、心电图机、牙科治疗仪、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医疗设备。现有在岗职工26人,其中卫技人员20人。

    我院在基本医疗方面开展服务区域内24小时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能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断、治疗和咨询指导。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责,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组强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开展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的报告及处置等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

    应芝  院长

    林松华  副院长

    三、医院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黄龙乡东边弄66号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80-5811415

    邮政编码:202454

    五、办公时间

    门诊: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急诊:24小时

    行政:7:45-11:15    14:00-17:00(冬令时)

              7:45-11:15    14:30-17:30(夏令时)

    嵊泗县人民医院枸杞分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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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院概况

    枸杞乡卫生院建于1955年7月,至今已有60多年历史,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乡镇卫生院”。下设龙泉、里西2家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

    嵊泗县人民医院枸杞分院(医共体)于2019年4月成立。医院占地面积880平方米,现有办公用房面积750平方米,新建门诊大楼1100平方医疗用房,核定床位14张。全乡一家乡镇卫生院,设置有全科门诊、口腔科、妇儿保健科、护理部、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防保科、超声科、心电图、发热诊室以及中医馆。我院现有彩超1台、DR 1台、心电图仪1台、血球仪(五分类)1台、全自动生化仪1台、洗胃机1台、牙科综合治疗床1台、尿分析仪2台、心电监护仪2台、除颤仪1台等医疗设备。本院现有在岗职工29名,在编职工2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1名。

    二、领导班子

    金  晶   院长

    徐  琴   副院长

    三、医院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枸杞乡欣欣巷40号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80-5211014

    邮政编码:202458

    五、办公时间

    门诊:7:30-11:00  14:00-17:00(夏令时)

              7:30-11:00  13:30-16:30(冬令时)

    急诊:24小时

    行政:7:30-11:00  14:00-17:00(夏令时)

              7:30-11:00  13:30-16:30(冬令时)

    嵊泗县人民医院花鸟分院介绍

    一、医院概况

    嵊泗县花鸟卫生院创建于1957年4月,2019年4月医共体成立后,更名为嵊泗县人民医院花鸟分院,医院建筑面积365平方米,现有1中心、1家站点,职工8人。嵊泗县花鸟卫生院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医疗机构,中心开设:全科门诊、中医门诊、急诊科、药房、护理站、心电图室、拥有心电图等设备。门诊服务内容:全科诊疗、远程门诊、妇幼保健、预防接种,免费公共卫生项目14大类。

    主要职责:嵊泗县人民医院花鸟分院服务辖区范围为花鸟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承担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急、重危病人的急诊处理转诊;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责,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组强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开展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的报告及处置等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反腐倡廉警示: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医疗卫生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行为。

    二、领导班子

    黄伟   院长

    三、医院地址

    嵊泗县花鸟乡医务弄20号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80-5261932

    邮政编码:202456

    五、办公时间

    门诊:8:00-11:00  13:30-16:30(冬令时)

              8:00-11:00  14:00-17:00(夏令时)

    急诊:24小时

    行政:8:00-11:00  13:30-16:30(冬令时)

             8:00-11:00  14:00-17:00(夏令时)

  • 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叶美娜
    公开电话:
    0580-5591389
    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嵊泗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第三条  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本县妇幼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的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对基层妇幼健康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三)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

    (四)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

    (五)负责全县避孕药具调拨、发放、管理,紧急避孕援助及免费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

    (六)完成嵊泗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五条  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干部人事由嵊泗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嵊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党的建设、资产财务、业务运行、后勤等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


  • 嵊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机构负责人:
    王军波
    公开电话:
    0580-5081004
    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疾病预防控制体 系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嵊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嵊泗县卫生健康局(嵊 泗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 正股级,挂嵊泗县卫生监督所牌子。

    第三条  嵊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 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 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辖区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 病等监测、预防与控制, 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 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以及疾病病原生物检 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等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免疫规划具体事务工作及基层免疫规划业 务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收集、报告、 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并提供信息服务。

    (五)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负责 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工作。

    (六)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基层疾病预防控 制技术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七)完成嵊泗县卫生健康局(嵊泗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交 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嵊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45 名(其中参公编 制 21 名、事业编制24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

    第五条  嵊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嵊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 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 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 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 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嵊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干部人事由嵊泗县卫 生健康局(嵊泗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统一管理。嵊泗县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负责资产财务、业务运行事宜,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原嵊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嵊泗县卫生监督所的 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 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 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施行。

  • 嵊泗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
    机构负责人:
    孔海平
    公开电话:
    0580-5082617
    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嵊泗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为嵊泗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第三条  嵊泗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具体工作。

    (二)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县委县政府健康嵊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健康细胞工程”(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企业等)推进的具体工作。

    (六)完成嵊泗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嵊泗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五条  嵊泗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嵊泗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嵊泗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的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由嵊泗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嵊泗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负责业务运行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




  • 嵊泗县卫生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钟燕欢
    公开电话:
    0580-5082617
    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嵊泗县卫生服务中心为嵊泗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第三条  嵊泗县卫生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医政管理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指导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指导推进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人口计生、老龄工作的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指导人口监测与医养结合、老年健康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医保综合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

    (五)完成嵊泗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嵊泗县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五条  嵊泗县卫生服务中心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嵊泗县卫生服务中心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嵊泗县卫生服务中心的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由嵊泗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嵊泗县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业务运行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







  • 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
    机构负责人:
    林敏
    公开电话:
    05805596703
    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为嵊泗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委托嵊泗县人民医院管理。

    第三条  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本县泗礁区域的院前医疗急救和全县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开展医疗急救技能知识的宣传、培训,负责急救信息资料的登记、保存、报告工作。

    (三)承担县域内医疗急救医疗网络单位的应急支援、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完成嵊泗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事业编制3名。设站长1名。

    第五条  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的干部人事由嵊泗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负责业务运行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