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中心农贸市场六楼
8:0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公开电话:0580-5596306(局机关)0580-5596339(办证窗口)
(一)配合市场准入开展技术服务,协助开展对外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二)组织有关专业实验室共同开展食品新产品的安全性评价、相关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的研究。
(三)承担嵊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
(四)承担全县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各行政监管部门的委托检测任务和监督检测任务。承担药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
(五)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及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测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疫情报告、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预案制定、水生动物疫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无公害渔药的推广使用等工作。
(六)承担农产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日常性检验、标准宣传、执行及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农产品、初级水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方面检验检测。承担初级水产品投入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检验测试等。
(七)协助嵊泗县人民政府和嵊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承担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检测,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食品安全事件的技术分析和检测。
(八)指导相关部门及基层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和检测工作。
(九)完成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所属各市场的招商、引资和摊位招标安排。
(二)负责所属各市场的物业使用、经营和日常管理,确保市场安全稳定运作。
(三)负责引导市场有效供给保障工作。
(四)完成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菜园镇、五龙乡、黄龙乡行政区划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嵊山镇、枸杞乡、花鸟乡行政区划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 市、 县有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 法规、 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拟订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 工作方案以及执法业务规范、 管理制度等, 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安全、 产品质量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计量、 标准、 认证认可、 广告、 合同、 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 侵害消费者权益、 盐业、 商务等领域的执法工作。
(四) 负责指导或组织实施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受上级部门委托, 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县商品价格、 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 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 承担重大复杂案件、 跨区域案件的组织协调和查处工作。
(七) 负责涉案投诉举报、 信访的受理和处置。
(八)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查处各类网络交易违法案件。
(九) 完成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