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 机构负责人:

    王世权

  • 办公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43号

  •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80-5081203

  • 嵊泗县水产养殖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单单
    公开电话:
    0580-5086580
    职责:

    (一)宣传贯彻水产养殖产业相关政策,协助编制全县水产养殖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承担水产养殖全产业链指导、服务和建设。承担苗种、养殖生产管理和技术研究推广,指导养殖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产品品牌建设和产品市场开发促销等工作。

    (三)协助推进水产养殖一二产业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挖掘水产养殖文化内涵,推进水产养殖文化建设。

    (四)承担养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及养殖实用技术培训。承担养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

    (五)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养殖物资优化替代、养殖污水排放、废弃物利用等相关政策。

    (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建设。

    (七)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养殖产品商标侵权、违法经营等行为。

    (八)完成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嵊泗县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
    机构负责人:
    沈戴杰
    公开电话:
    0580-5088110
    职责:

    (一)负责县级海洋渔业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运维

    (二)负责本单位渔业无线电岸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承担渔船动态管理、渔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技术保障。承担海上渔业应急指挥通信联络、险情通报、渔业环境信息通报等工作。

    (四)完成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嵊泗县海洋渔业执法保障中心
    机构负责人:
    周宇
    公开电话:
    0580-5070612
    职责:

    (一)负责执法船艇船员的各项管理工作。承担海洋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海上抢险救灾工作。

    (二)负责船艇新建、维修、报废以及日常维护等工作。

    (三)完成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嵊泗县渔港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车佳伟
    公开电话:
    0580-5083474
    职责:

    (一)承担全县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

    (二)承担全县渔港建设项目的申报、转报工作。参与渔港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

    (三)检查督促渔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跟踪推进情况。承担对各乡镇渔港建设的指导和检查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渔港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四)完成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嵊泗县渔业技术推广站
    机构负责人:
    毛仲瑄
    公开电话:
    0580-5086833
    职责:

    (一)负责全县渔业技术推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开展全县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二)组织实施渔业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协助做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辅助工作。

    (三)参与无公害渔业生产标准、规范的制定。承担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完成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马鞍列岛管理站
    机构负责人:
    胡桂森
    公开电话:
    0580-5021697
    职责:

    (一)承担区域内渔业行业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二)协助发布区域内渔业相关信息。

    (三)协助开展区域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以及水生野生动植物和岛礁资源的保护工作。

    (四)完成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嵊泗县渔业船舶检验站
    机构负责人:
    邱立军
    公开电话:
    0580-5086931
    职责:

    (一)按权限承担各类渔业船舶的法定检验和发证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二)承担渔业船舶设计修造质量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三)承担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四)完成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嵊泗县海洋行政执法中队
    机构负责人:
    王晨
    公开电话:
    0580-5083024
    职责:

    (一)组织开展和指导督促全县海洋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县海域内的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海岛保护、渔业资源和濒危水生动植物保护的执法检查。承担水产养殖、水产苗种、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

    (二)负责全县渔港渔船的安全执法检查,渔船修造企业执法检查。协助做好渔业船舶交通事故和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维护海洋生产秩序。

    (三)承担依法划转至海洋行政执法局的无居民海岛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海域矿产资源的勘测开采的执法检查,以及水下文物保护,滩涂围垦和部分航政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和协助调查处理渔业水域和其他海洋水域的环境污染案件。

    (四)负责与海事、海警、边防等省、市属驻嵊涉海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负责与行政执法事项划转部门的衔接与联系。负责海洋综合执法信息库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县海洋综合执法装备建设计划。负责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装备的采购、维护、检修。

    (六)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七)参与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八)完成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